加强审计监督 规范国家建设项目的管理
——《印江自治县国家建设项目投资审计方案》出台
近日,印江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印江自治县国家建设项目投资审计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规范了国家建设项目的管理。
《方案》规定,所有国家建设项目实行审计备案登记制度;凡在境内投资、地方投资或国有资产融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都应接受审计监督;300万元以上的国家建设项目实行跟踪审计;对项目竣工未按规定及时申请决算审计的,审计机关可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国家建设项目不按规定履行审计手续的,视情节轻重可处以总投资1%以下罚款。对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也作了明确具体处理、处罚。
该《方案》的出台,将有效堵塞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增强建设工程的透明度,为建设单位节约大量工程建设资金,充分发挥建设资金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