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伴随审计“免疫系统”理论的提出和完善,国家金融审计的目标也逐渐从“促进防范风险、提高效益、规范管理”发展到“维护安全、防范风险、促进发展”,新目标的确立明确地将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作为国家金融审计的第一要务,而面对经济全球化和我国金融的体制的特殊性,我国金融安全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国家金融审计要在其中发挥积极作用,必须抓住机遇,与时俱进,迎接挑战,创新审计观念,准确审计定位,开拓审计思维,改进审计方式。本文将从金融安全的内涵、存在问题及金融审计的作用及实现途径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 金融安全的内涵及影响因素。 (一)金融安全的内涵。 金融安全是指货币资金融通的安全和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它直接影响到国家经济与社会的整体发展,它和金融风险、金融危机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既可用风险和危机状况来解释和衡量安全程度,同样也可以用安全来解释和衡量风险与危机状况。 金融风险与金融安全有密切的联系,但也存在着重要的区别。金融风险主要从金融结果的不确定性的角度来探讨风险产生和防范问题,金融安全则主要从保持金融体系正常运行与发展的角度来探讨威胁与侵袭来自何方及如何消除。 金融安全是动态发展的安全状态。在经济运行的变化过程中,金融运行往往处在一种连续的压迫力和惯性之中。在经济快速增长时期,银行会不断扩张信贷,其结果有可能导致不良资产增加;在经济衰退时期,银行经营环境的恶化迫使其收缩信贷,从而又使经济进一步衰退。因此,金融安全是基于信息完全和对称及其反馈机制良好的运行基础上的动态均衡,安全状态的获得是在不断调整中实现的。 金融安全是金融全球化的产物。在金融全球化的发展过程中,与其相伴的蔓延效应使金融危机迅速扩散,产生巨大的波及效应和放大效应,此前的国际金融危机再一次证明了金融安全对于一个主权独立国家的战略意义,因此,金融安全问题被作为国家安全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影响国家金融安全的内外因素。 1.影响国家金融安全的内在因素 一国金融安全状况如何、其金融安全程度高低,主要取决于该国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的能力与市场的感觉与态度。具体来讲主要是以下方面: 一是该国的整体经济实力。主要体现在应对金融危机和处理金融风险中,一国能够动用的各种经济资源的多寡和效果上; 二是该国金融体系的健全。主要体现在一国是否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金融体系,并与整个经济体制相协调; 三是是否建立了反应灵敏的金融监督预警机制。主要体现在一国的金融系统是否处于全面深入的长效监督管理之下,是否能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有效整改。 2.影响国家金融安全的外在因素。 一是该国的国际金融地位。一国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地位极大地影响着其维护金融安全的能力,一般来讲,发达国家由于在国际金融体系中掌握较大的话语权,因此其国家金融安全较发展中国家要高; 二是国际金融体系的缺陷。目前,国际金融体系仍存在较大的缺陷,如现有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还难以起到国际性最后贷款人的作用,它们在向受援国提供资金帮助时,开出的条件往往是紧缩财政金融政策等受援国难以接受的条件。这就对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安全带来较大的不稳定因素; 三是国际游资的冲击。国际游资的冲击有可能成为引发金融体系不安全的直接原因。从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来看,国际游资通常都是将已经出现明显内部缺陷的国家或地区作为冲击的首选目标,特别是那些短期外债过多、本币汇率严重偏离实际汇率的国家或地区往往是首当其冲。 二、 我国金融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风险隐患。 经过30年的经济金融改革和发展,我国的经济和金融实力不断增强,经济金融化和金融市场化程度也在不断提高,金融安全所依赖的条件已基本具备。但我们应理性地看到,处在经济转型期的中国,经济金融运行中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维系金融安全所需的国内经济金融环境并不宽松,仍存在危及我国金融安全的一些因素。 (一)金融安全所需的宏观经济环境尚待完善。目前我国处于经济的转型时期,经济运行中一些深层次的经济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具体表现为资源使用的低效率和浪费、过高的地方政府负债、经济结构不合理、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等等。这种不稳定的宏观经济难以提供金融安全所需的宽松环境,容易导致金融资源的配置不当、银行不良资产增加、金融运行的高成本低效率、资本市场不稳定因素增加、金融体系不稳定,从而形成系统性风险,直接危及到我国的金融安全。 (二)金融体制尚不健全。一是金融立法任务仍然很重,在某些方面立法明显滞后,同我国的金融改革和保障金融安全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二是我国金融监管的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对外开放的需要。一个由监管部门外部监管、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中介机构市场约束的监管体系还没有真正形成;三是国有大型银行尽管陆续完成了股份制改造并上市,但公司治理结构还不够完善,内控制度仍不健全,风险控制能力还有待提高等。 (三)世界经济金融发展的不平衡对我国金融安全造成的风险。这种经济金融发展的不平衡,使经济发达的国家在与经济不发达国家进行经济金融交易中,千方百计将其国内经济金融矛盾和风险转嫁给经济不发达国家,近年来,美欧和日本等发达国家不断向中国施压,迫使人民币升值的做法,其目的就是向中国转嫁其国内经济金融矛盾和风险,实际上危及到我国金融的安全。 (四)金融信息设备的对外依赖性成为金融安全的重大隐患。从几次审计署组织的审计调查情况来看,目前我国银行信息系统中的关键设备和系统软件基本从国外引进,国产化率接近于零,形成了国外产品的全面垄断,同时我国对操作系统、数据库、硬件及网络设备等高端产品尚缺少安全检测的技术手段,对金融安全极为不利,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 (五)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仍缺乏足够的弹性,不利于我国的金融安全。我国于 2005年7月21日由原来的单一盯住美元改为参考一篮子货币的汇率制度,这是一定程度增加了人民币汇率的灵活性,但仍然缺少足够的弹性,容易出现人民币汇率水平的高估或低估,引起国际投机资本向中国的无序流动,危及到我国的金融安全。 三、国家金融审计在维护金融安全中的功能定位及作用。 笔者认为,国家金融审计在维护金融安全中应彰显以下作用: (一) 对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情况的监督作用。 金融作为国民经济的核心,其运行发展必须符合国家整体宏观经济布局,必须保证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到位。但金融企业作为独立的法人,又不得不以利润实现作为重要经营目标,因此,常常造成企业利益与国家意志的矛盾。因此,各家银行在执行国家调控政策过程中,就需要面对很多利益的取舍,难免出现执行调控政策不到位,虚与委蛇的情况。此时,国家金融审计就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从保障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全局出发,通过大覆盖面、深入细致的检查,揭示其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及时提出建议,督促整改到位,保证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顺利执行。 (二) 对金融运行环境的建设作用。 截至目前,国家金融审计的主要对象已基本完成了股份制改造并按照国际相关准则和标准运营发展,一些大型金融企业已经开始了跨境的整合并购。此外,随着我国对外开放和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入 ,国家金融运行环境与金融企业发展现实需求的不协调、不适应就会越发凸显,国家金融审计作为独立的监督机关,应该从完善法律法规、规范金融秩序、强化金融监管、保障金融安全的高度,“跳出问题谈问题”,对金融运行环境加以关注和研究,不断健全金融运行体制,体现对国家金融安全的建设性作用。 (三) 对国家金融安全的预警作用。 由于我国金融基本上以国家为后盾,人们对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行业具有高度的信任感,同时,金融行业由于其业务日趋复杂化,混业经营趋势增大,使得金融领域的风险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一旦爆发,对整个国民经济将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而国家金融审计由于涉及各个金融领域,同时能从财政审计、企业审计等多个渠道获取信息,对金融风险的预警时效性更强,灵敏性也更高,对影响国家金融安全的风险隐患及时加以提示预警,从而达到维护国家金融安全的目的。 (四)对金融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的打击作用。 经过几年整顿和规范金融秩序,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金融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大为下降,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金融领域仍然是各种经济犯罪的高发区,大案要案时有发生,特别是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金融违法违规行为更趋隐蔽,手段越来越呈现高科技化,其对金融安全的破坏性更超从前。针对上述情况,国家金融审计必须坚持以真实性为基础,以检查内控制度和行业自律为切入点,以信贷资产质量和表外业务状况为主线,以揭露大案要案线索为突破口,对金融领域违法违纪的行为进行纠正和揭露,达到打击和警示的作用。 四、国家审计维护金融安全的实现途径。 (一)完善监督机制,准确审计定位。 审计制度是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国家审计的本质在于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在于对政府行为绩效的监督。从长远来看,我国国家金融审计目标是,促进政府金融管理机构充分有效地行使权力,以防范金融风险,保证国家的金融安全。但时至今日,在监管当局构建的金融监管体系中,国家审计并未被纳入,如“央行监管、机构内控、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提法仍然大行其道。完善金融监督体制,赋予国家金融审计相应的金融监督职责,既是维护金融安全的客观必然,也是国家审计实现自我发展的内在需求。通过重构金融监管机制,改变目前监管部门“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尴尬局面,由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等部门专门司职金融行业各项制度的制定,国家金融审计负责对各监管部门制定的相关制度进行合法合规性检查和绩效评估,从而做到合业监管、机构独立、监督到位、责任明确。 (二)健全金融审计体制,形成审计合力。 由于我国金融行业的国有化程度较高,审计对象众多,资产规模动辄以千亿计,且随着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金融业务国际化、证券化和风险化日趋加剧,单靠国家金融审计难以保证对金融领域的高覆盖面和长期深入的审计监督,而金融领域的社会审计、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互有优劣,但相互之间缺少交流沟通,造成了一定的资源浪费,也与金融业复杂多变的经营活动不相适应。面对这种情况,笔者认为应该建立以国家审计为主导,社会审计为主体,内部审计为补充,国家审计对社会审计、内部审计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的金融审计体系。具体实践中,社会审计、内部审计在国家审计的统筹下开展审计工作,在保证国家机密的前提下,加大社会审计的范围和深度;进一步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加强专业指导和交流,构筑多重、立体的金融审计体系,形成审计合力,从而进一步保证国家的金融安全。 (三)开拓审计视野,整合信息资源。 “免疫系统论”的提出和维护金融安全的审计目标,都要求国家审计进一步拓展审计视野,改变财政审计、金融审计、企业审计等行业审计缺乏沟通的局面,站在更高的高度审视全局,形成国家审计的有机整体,充分利用各类信息资源。国家金融审计必须紧密结合其他行业审计,更加关注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的变化情况,从国家经济运行的角度来思考金融领域产生问题的根源,并提出合理的措施建议。 (四)创新审计思维,转变审计观念。 国家金融审计要实现“保障金融安全、促进金融健康发展”的目标,更好地为维护金融安全服务,就必须按照刘审计长提出的“围绕经济搞审计,跳出审计谈经济”开展工作,创新审计思维,改变长期实行的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的项目模式,根据各时期的宏观经济形势,适当安排效益审计、跟踪审计、专项调查等金融审计项目,增加审计(调查)的时效性,更好地为国民经济服务。反映在审计观念上,则是进一步转变以大要案为第一要务的审计观念,建立以风险为导向的审计理念,更加注重对影响金融安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发现和揭示。 (五)改进审计方式,提升审计质量。 金融创新产品的日益丰富和金融审计对象法人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促使国家金融审计不断改进审计方式,进一步提升审计质量。首先,对于金融机构和金融运行的特点,在继续坚持“五统一”的前提下,继续改进“以总行为龙头”的审计方式,加强总行(总公司)的审计力量,从人员结构、专业特长等方面充分配备审计人员,完善上下联动机制,在全面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各分支机构和各表内外业务的审计重点和审计方法,做到“全国一盘棋”;建立健全与财政审计、企业审计的沟通机制,互通有无,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全面分析反映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升审计查处问题的层次和质量;其次,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特别是加强对金融创新工具、宏观经济政策的学习培训力度,同时,进一步深化金融业风险预警指标的研究力度,形成科学合理的金融审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再次,继续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不断健全金融计算机审计方法体系,根据审计标准完善金融审计数据库,深化金融企业信息系统审计,尽快形成金融审计的数字化和网络化,实现对其资金流、业务流、控制流三位一体的审计监督,从而才能充分发挥审计“保障金融安全、促进金融健康发展”的作用。(万宗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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